公司重視員工之行為準則與倫理,管理規範員工之服務守則如下:
- 同仁於外界訪客到訪時,應秉持『禮貌』、『微笑』、『週到』、『主動』之服務準則。
- 同仁不得向他人洩漏公司業務機密或為不利公司之活動。
- 同仁不得利用公司設備或於工作時間內,進行宗教或政治活動。
- 同仁非經公司許可,不得經營或受聘從事與公司業務性質相關之工作。且經營或受聘從事其他與公司業務性質無直接相關之工作,須向公司提出報告。
- 同仁不得有賭博、強暴、恐嚇、擾亂公司風紀之情事。
- 同仁下班後的任何活動,仍代表公司形象;如有發生個人利益影響到公司利益時,仍須出於對公司的忠誠,維護公司整體利益。
- 同仁不得攜帶槍砲彈藥等刀械管制條例所列危險物品,或易燃、易爆及與生產、公務無關之用品進入工作場所。
- 同仁對於企業領導人及各級幹部,需表現應有的禮貌及敬重。
- 公司同仁應彼此合作,忠勤職守;彼此有相容的雅量而不勾心鬥角。
- 設置性別平等暨工作場所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保障性別平等工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