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關係與員工人權權益
富堡依法保障員工勞動權益,並透過薪資福利、保險、退休制度、健康檢查、員工活動及教育訓練等措施,建立穩定且具支持性的工作環境。公司尊重員工表達意見之權利,並持續維持多元溝通管道,以促進勞資互信與和諧。
富堡禁止任何形式之職場暴力、歧視、騷擾、霸凌、童工及強迫勞動。若員工或利害關係人反映涉及人權、職場倫理或工作環境之疑慮,公司將依相關內部程序辦理,並視案件性質採取溝通、改善、教育訓練或其他必要管理措施。
勞資關係
- 打造和諧對等的溝通平臺,定期辦理勞資會議。
- 關注人權相關議題及遵守全球各個國家之勞動法令聘僱員工,提供員工公平與安全的工作環境。參考「國際人權法典」、「聯合國全球盟約十項原則」、「國際勞工組織基本公約的核心勞動標準」等國際公認之人權標準。制定「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原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尊重人權公約所訂定之保障,並公布於富堡網站。
- 保障勞動關係及勞動條件,依勞基法訂定「調職與解職辦法」。如需歇業、轉讓、虧損、業務緊縮或員工對所擔任工作確定無法勝任時,依勞基法提供預告中止勞動契約。



育嬰留停
富堡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予育嬰假。員工任職滿一年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及「育嬰留職停薪辦法」,在子女滿3歲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最多不超過兩年。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視公司職缺狀況及個人意願安排回任。
2025年因育嬰假辦理留職停薪者:女性0人、男性0人,共計0人。
員工權益維護情形
富堡致力於提供安全、健康且尊重人權之工作環境,透過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教育訓練、健康檢查、危害預防及緊急應變措施,降低工作場所風險並維護員工身心健康。公司亦鼓勵員工就工作環境、安全衛生及勞動條件提出意見,作為改善管理制度與工作流程之參考。
公司依法保障員工勞動權益,並透過勞資會議、內部公告、申訴管道及人事管理制度維持雙向溝通。富堡尊重員工多元背景與人格尊嚴,反對歧視、騷擾、強迫勞動及任何不當對待,並依相關規範處理員工權益、職場安全與人權相關事項。
富堡重視員工意見表達及權益保障,透過主管溝通、人力資源窗口、職工福利委員會、利害關係人聯絡管道及內部申訴程序,建立多元溝通機制。員工如對工作條件、職場互動、安全衛生、性騷擾防治或其他權益事項有疑慮,得依公司內部程序反映,公司將視案件性質由權責單位受理、了解及處理,並維護當事人資料與程序公正。
| 溝通或申訴管道 | 適用議題 | 處理方式 |
|---|---|---|
| 主管與部門溝通 | 日常工作安排、作業問題、職場互動及改善建議。 | 由直屬主管或部門主管即時了解並協助處理。 |
| 人力資源窗口 | 勞動條件、福利、出勤、職場權益及人員管理事項。 | 由人力資源依內部制度與法令規定受理與協調。 |
| 職工福利委員會 | 福利活動、員工關懷及工作生活平衡相關事項。 | 透過福利會運作及活動規劃回應員工需求。 |
| 利害關係人聯絡管道 | 外部利害關係人意見、申訴或建議。 | 由公司權責單位依議題性質分辦處理。 |
人權與勞動權益管理
富堡對人權與勞動權益之管理,係以遵循法令、尊重員工、維護安全與促進溝通為核心。公司將持續檢視員工溝通、反歧視、禁用童工、禁止強迫勞動、職場安全與教育訓練等執行情形,並視管理需求逐步強化相關紀錄與揭露內容。
| 項目 | 說明 |
|---|---|
| 工作時間 | 遵守相關勞基法規定。 |
| 薪酬 | 遵守勞基法最低工資標準,並依相關規定給付,同時提供較具市場競爭力且性別平等之薪酬。 |
| 童工 | 恪守勞基法,不聘僱或不支持雇用未滿16歲童工之行為。 |
| 強迫性勞動 | 不使用或不支持使用強迫性勞動;不扣留員工財產或證件,以迫使員工連續工作;依規定自由進出。 |
| 健康與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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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社自由與集體談判權利 | 尊重所有員工結社自由與集體談判之權利。 |
| 職場多元化與平等 | 不從事或支援基於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或其他之任何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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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懲戒性措施 | 尊重所有員工與維護其尊嚴,不從事或支持體罰、精神或肉體脅迫以及言語侮辱,不以粗暴、非人道 的方式對待員工。 |
職場多元化與平等
- 性別平等:實現男女擁有同工同酬的獎酬條件及平等晉升機會。2025年度女性職員占比 44%;女性主管占比 41%。
訂定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提供受僱者、派遣勞工及求職者免於性騷擾之工作及服務環境,並採取適當之預防、糾正、懲戒及處理措施,以維護當事人權益及隱私。 - 年齡:鼓勵世代合作與經驗傳承,維護中高齡者與高齡者就業權益,建構友善就業環境。2025年度公司中高齡及高齡職員平均占比 18%。
- 種族:公司所聘外籍移工所獲得之各種待遇,除符合法定工資外,亦和本國籍員工享有同等員工福利與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