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委員

職稱 姓名 主要經(學)歷
召集人 黃燕雲(獨立董事) ・澳大利亞南昆士蘭大學工商管理碩士
・元大人壽 風險管理部資深協理
・國際紐約人壽 風險管理部資深協理、財務部資深協理
・國寶人壽 稽核室副總經理、財務部經理
委員 葉錦鴻(獨立董事) ・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系副教授
・台北市選舉委員會委員
・密西根州立大學底特律法學院法學博士
・台灣國際法學會理事
・內政部法規委員會委員
・東海大學兼任副教授
委員 徐肇佑(獨立董事) ・峰川光電(股)公司 董事
・淡江大學電子工程系
・聯合光纖通信(股)公司 董事長暨總經理
・榮群電訊(股)公司 董事
・星通資訊(股)公司 董事
審計委員會職權

本公司於20206月設立第一屆「審計委員會」,取代原先監察人之制度。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3席獨立董事擔任之,並由全體成員推舉一位獨立董事擔任召集人及會議主席,本屆審計委員會召集人為黃燕雲獨立董事。

審計委員會職權如下:

一、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考核。

三、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四、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五、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七、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八、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九、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

十一、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依「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審計委員會議每季至少召開一次。


獨立董事與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