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委員會委員
職稱 | 姓名 | 主要經(學)歷 |
召集人 | 黃燕雲(獨立董事) | ・澳大利亞南昆士蘭大學工商管理碩士 ・元大人壽 風險管理部資深協理 ・國際紐約人壽 風險管理部資深協理、財務部資深協理 ・國寶人壽 稽核室副總經理、財務部經理 |
委員 | 葉錦鴻(獨立董事) | ・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系副教授 ・台北市選舉委員會委員 ・密西根州立大學底特律法學院法學博士 ・台灣國際法學會理事 ・內政部法規委員會委員 ・東海大學兼任副教授 |
委員 | 徐肇佑(獨立董事) | ・峰川光電(股)公司 董事 ・淡江大學電子工程系 ・聯合光纖通信(股)公司 董事長暨總經理 ・榮群電訊(股)公司 董事 ・星通資訊(股)公司 董事 |
審計委員會職權 | ||
本公司於2020年6月設立第一屆「審計委員會」,取代原先監察人之制度。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3席獨立董事擔任之,並由全體成員推舉一位獨立董事擔任召集人及會議主席,本屆審計委員會召集人為黃燕雲獨立董事。 審計委員會職權如下: 一、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考核。 三、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四、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五、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七、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八、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九、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 十一、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依「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審計委員會議每季至少召開一次。 |
獨立董事與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